論語集説/里仁第四
- 案
- 人而不仁。禮樂不レ爲二之用。一故以次二八佾一也。
- 朱註
- 凡二十六章。
子曰。里ヲルヲレ仁ニ爲レ美ト。
- 【集解】
- 鄭玄曰。里者民之所レ居。居二仁者之里一是爲レ美。
擇不レ處ラレ仁ニ。焉ンゾ得ンレ知ナルヲ。
- 【集解】
- 鄭玄曰。求レ居。而不レ處二仁者之里。一不レ得レ爲レ有レ知。
- 【集疏】
- 皇侃云。沈居士曰。言所レ居之里。尚以二仁地一爲レ美。況擇二身所一レ處。而不レ處二仁道。一安得レ智乎。翟灝云。張衡思玄賦文選注。後漢書張衡傳注引二論語。一皆擇作レ宅。劉璠梁典署宅歸二仁里。一亦用二宅字。一葉夢得論語釋言曰。以レ擇爲レ宅。則里猶レ宅也。蓋古文云然。今以レ宅爲レ擇。而謂レ里爲レ所レ居。乃鄭氏訓解。而何晏從レ之。當下以二古文一爲上レ正。物茂卿云。里訓レ居。孟子引二此章之言。一曰夫仁。天之尊爵也。人之晏宅也。又曰。居レ仁由レ義。又曰。居二天下之廣居。一數言而不レ已。蓋本二於此。一趙岐注二孟子。一曰里居也。可レ謂下善解二孟子一者上已。荀子曰。仁有里。義有レ門。仁非二其里一而虛レ之。非レ禮也。義非二其門一而由レ之。非レ義也。注虛讀爲レ居。聲之誤也。
- 案
- 毛詩鄭風將仲子篇。無レ踰二我里。一傳云。里居也。是里訓レ居。不レ剏二於趙岐。一其爲二古訓一可レ知矣。然參二之孟荀。一謂二身所一レ處爲レ里。與二居字一差別。孟又謂レ所レ由爲レ路。荀則爲レ門。皆與二里及宅一相對爲レ文。其義益明。自三鄭訓レ里爲二閭里之里。一後儒皆從レ之。物能闢二之千載之後。一其見卓矣。然猶疑二里處異一レ文。遂以二里レ仁爲一レ美爲二古語。一蓋末レ逹二此義一也。葉以二古文作一レ宅爲レ正。然孟子引二此章。一亦作二擇不一レ處レ仁。則其説非也。鄭注民字。邢本作レ仁。蓋唐人諱レ民。改爲二人字。一遂譌爲レ仁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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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二皇本一。
- 【朱注】里有二仁厚之俗一爲美。擇レ里而不レ居二於是一焉。則失二其是非之本心一。而不レ得レ爲知矣。
子曰。不仁者不レ可二以久ク處ル一レ約
- 【集解】弘安國曰。久困則爲レ非ニ。
- 【集疏】皇侃云。約猶ニ貧困一也。
不レ可二以長ク處ル樂ニ。
- 【集解】弘安國曰。必驕溢。
- 【集疏】皇侃云。樂富貴也。
仁者安ンジレ仁ニ。
- 【集解】包咸曰。惟性仁者。自然體レ之。故謂レ安レ仁。
知者利スレ仁ク。
- 【集解】王肅曰。知二仁爲一レ美。故利而行レ之。
- 【集疏】伊藤源佐云。仁者之於レ仁。猶二身之安レ衣。足之安一レ履。須旲離焉則不レ能レ樂。是之謂レ安。知者之於レ仁。猶二病者之利レ藥。疲者之利一レ車。雖レ不レ能二常與レ此相安一。然深知二其爲一レ美。而不レ捨。是之謂レ利。
- 【案】安仁猶二屨適忘一レ足也。利仁猶二牽レ車服一レ賈也。
- 【朱注】約窮困也。利猶レ貪也。蓋深知篤好。而必欲レ得レ之也。不仁之人。失二其本心一。久約必濫久樂必淫。惟仁者則安二其仁一。而無二適不一レ然。知者則利二於仁一。而不レ易レ所レ守。蓋雖二深淺之不一レ同。然皆非三外物所二能奪一矣。
○謝氏曰。仁者心無二内外遠近精粗之間一。非レ有レ所レ存而自不レ亡非レ有レ所レ理而自不レ亂。如二目視而耳聽手持而足行一也。知者謂二之有一レ所レ見則可。謂二之有一レ所レ得則未可。有レ所レ存斯不レ亡。有レ所レ理斯不レ亂。未レ能レ無レ意也。安レ仁則一。利レ仁則二。安レ仁者。非下顔閔以上。去二聖人一爲上不レ遠。不レ知二此味一也。諸子雖レ有二卓越之才一。謂二之見レ道不一レ惑則可。然未レ免二於利一レ之也。
子曰。唯仁者能好レ人ヲ。能悪ムレ人ヲ。
【集解】孔安國曰。唯仁者能審二人之所二好惡一。
【集疏】者茂卿云。大學曰。民之所レ好好レ之。民之所レ惡惡レ之。此之謂二民之父母一。是也。
【案】舜選二於衆一擧二皐陶一。不仁者遠矣。是能好レ人也。唯仁人放二流之一。
迸二諸四海一。不三與同二中國一。是能惡レ人也。雖レ無其位一。苟以二是心一好二惡人一。亦仁者之事也。
【朱注】惟之爲レ獨也。蓋無二私心一。然後好惡當二於理一。程子所レ謂得二其公正一是也。
○游氏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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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レ假レ用レ力能爲レ之。上章仁者安レ仁。知者利レ仁。成德之人也。此以二好悪一言レ之。乃性質之異。其爲レ仁矣。言其必能爲レ仁也。
有ラン三能一日用フル二其力ヲ於仁ニ一矣乎。我未レ見二力不レ足ラ者ヲ一。
- 【集解】
- 孔安國曰。言人無下能一日用二其力一脩レ仁者上耳。我未レ見二欲レ爲レ仁而力不レ足者一。
蓋有ランレ之矣。我未二之ヲ見一也。
- 【集解】
- 孔安國曰。謙不レ欲下盡誣二時人一。言上不レ能レ爲レ仁。故云。爲二能有一爾。我未二之見一也。
- 【集疏】
- 皇侃云。孔子既言無レ有。復恐レ爲三頓誣二於世一。故追解レ之云。世中蓋亦當レ有二一日行レ仁者一。特是自未二嘗聞見一耳。朱熹云。蓋疑詞。有レ之謂レ有二用レ力而力不レ足者一。
- 案
- 無二以尚一邢疏得レ之。孔以二蓋有一レ之。爲レ有下一日用二力於仁一之人上。朱則兼二我未一レ見二力不レ足者一。據三下句我未二之見一。集注以レ長。皇本之矣作二之乎一。注爲能下有二仁字一。爾作レ耳。
- 【朱注】
- 夫子自言。未レ見下好レ仁者惡二不仁一者上。蓋好レ仁者。眞知二仁之可一レ好。故天下之物。無二以加一レ之。惡二不仁一者。眞知二不仁之可一レ惡。故其所二以爲一レ仁者。必能絶二去不仁之事一。而不レ使二少有一レ及二於其身一。此皆成德之事。故難二得而見一レ之也。」有能一日云云。言好レ仁惡二不仁一者。雖レ不レ可レ見。然或有三人果能一旦奮然用二力於仁一。則我又未レ見二其力有レ不レ足者一。蓋爲レ仁在レ己。欲レ之則是。而志之所レ至。気必至焉。故仁雖レ難レ能。而至レ之亦易也。」蓋疑辭。有レ之謂レ有二用レ力而力不レ足者一。蓋人之気質不レ同。故疑亦容三或有二此昬弱之甚。欲レ進而不レ能者一。但我偶未二之見一耳。蓋不二敢終以爲一レ易而又歎四人之莫三肯用二力於仁一也。○此章言仁之成レ德。雖レ難二其人一。然學者苟能實用二其力一。則亦無二不レ可レ至之理一。但用レ力而不レ至者。今亦未レ見二其人一焉。此夫子所三以反覆而歎二息之一也。
子曰。民之過也ヤ。各於テス二其黨ニ一。觀レバレ過斯ココニ知レ仁矣。
- 【集解】
- 孔安國曰。黨黨類。小人不レ能レ爲二君子之行一。非二小人之過一。當二恕而勿一レ責レ之。觀レ過。使三賢愚各當二其所一。則爲レ仁矣。
- 【集疏】
- 皇侃云。人之有レ失。各有二黨類一。小人不レ能レ爲二君子之行一。則非二小人之失一也。猶下如二耕夫不一レ能レ耕。乃是其失。若レ不レ能レ書。則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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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耕夫之失上也。若觀二人之過一。能隨レ類而責。不レ求二備一人一。則知下此觀レ過之人有二仁心一人上也。殷仲堪解小異二於此一。殷曰。言人之過失。各由二於牲類之不一レ同。直者以レ解レ邪爲レ義。失在二於寡一レ恕。仁者以二惻隱一爲レ誠。過在二於容一レ非。是以與レ仁同レ過。其仁可レ知。觀レ過之義。將レ在二於斯一者。焦循云。皇疏作二民之過也一。與二注小人一爲レ合。觀讀如下觀二其所一レ由之觀上。但見二其過一。而概加レ責焉。非レ仁也。諦視而察レ之。知二仁術一矣。各於二其黨一即是觀レ過之法。此爲二蒞民者一示也。皇侃云。猶下如二耕夫不一レ能レ耕乃是其失。若レ不レ能レ書。則非中耕夫是過上也。此説二黨字義一最明。後漢呉祐傳。以下掾私賦二民錢一市レ衣進上レ父。爲二觀レ過知一レ仁。是以二賦レ錢之過一爲レ仁。異二乎孔注一。漢書外戚傳燕王旦爲二丁外人一求レ侯上書。稱子路姊喪。期而不レ除。孔子非レ之。子路曰。由不幸寡二兄弟一。不レ忍レ除レ之。故曰。觀レ過知レ仁。是當時有二此一説一。然以二蓋主一而侯二外人一。豈得レ爲レ仁。子路親二愛其姊一。偶愆二於禮一。夫子裁レ之。即時改正。且以レ此爲二觀レ過知一レ仁。儗非二其倫一矣。呉祐所レ稱。孫性之事。尤足二長レ詐而敝一レ俗。遂因有二安丘男子因レ母殺レ人之事一矣。孔子之訓精善。呉祐之見。乖二乎聖人一。
- 案
- 民之有レ過。不二輒罪一レ之。徐觀二察其所一レ由。斯知三其人爲二仁者一矣。經注之意當レ如レ此。孟子曰。仁之實。事レ親是也。祐意蓋出二於此一。殷仲堪引二表記與レ仁同レ過。然後其仁可一レ知。以證二此章一。然與レ仁同レ過者。百不レ過二一二一以レ此爲二知レ仁之術一。溢亦甚矣。竟不レ如二孔注精一也。邢本民作レ人。沿二唐本避一レ諱耳。今從二皇本一。
- 【朱注】
- 黨類也。程子曰。人之過也。各於二其類一。君子常失二於厚一。小人常失二於薄一。君子過二於愛一。小人過二於忍一。尹子曰。於レ此觀之。則人之仁不仁可レ知矣。○呉氏曰。後漢呉祐謂椽以二親故一。受二汙辱之名一。所レ謂觀レ過知レ仁是也。愚按。此亦但言四人雖レ有レ過。猶可三即レ此而知二其厚薄一。非レ謂下必俟二其有一レ過。而後賢否可上レ知也。
子曰。朝ニ聞レカバ道。夕ニ死ストモ可ナリ矣。
- 【集解】
- 何晏曰。言將二至レ死不一レ聞二世之有一レ道。
- 【集疏】
- 朱熹云。道者事物當然之理。苟得レ聞レ之。則生順死安。無二復遺恨一矣。朝夕所三甚二言其時之近一。物茂卿云。道者先王之道也。子貢曰。文武之道。未レ墜二於地一。在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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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二孔子之時一也。孔子所レ至訪求。汲汲乎弗レ已。恐三其墜二於地一也。 夕死可矣。孔子自言二其求レ道之心如レ是其甚一也。翟灝云。漢石経矣作レ也。 【案】 経單言レ道。而古注云有レ道。礙二於文一矣。且此章在下下付き文字民之過。與三上志二於道一之間上下付き文字。則朱注爲レ是。但以レ道爲二事物當然之理一。乃其家言。非二二古義一也。物説得レレ之。石経矣作レ也。似レ長。 【朱注】 道者事物當然之理。苟得レ聞レ之。則生順死安。無二復遺恨一矣。朝夕所三以甚言二其時之近一。 ○程子曰。言人不レ可二以不一レ知レ道。苟得レ聞レ之。雖レ死可也。又曰。皆賽理也。人知而信者爲レ難。 死生亦大矣。非二誠有一レ所レ得,豈以二夕死一爲レ可乎。
子曰。士志シテ二於道ニ一。而恥ヅル二惡衣惡食ヲ一者。未レ下付き文字足ラ二與ニカルニ一也。 【朱注】 心欲レ求レ道。而以二口體之奉不一レ若レ人爲レ恥。其識趣之卑陋甚矣。何足三與議二於道一哉。○程子曰志二於道一而心役二乎外一。何足二與議一也。
子曰。君子之於ケル二天下ニ一也。無レ適也。無レv莫也。義之レト與ニ比ス。 【集解】 何晏曰。言君子之於二二天下一。無レ適也無レ莫。無レ所二貪慕一也。唯義之所レ在也。 【集疏】 范甯云。適莫猶二厚薄一一也。比親也。君子與レ人。無レ有二偏頗厚薄一。唯仁義是親也。物茂卿云。華厳慧苑音義。引二蜀志諸葛亮曰一。事以二覆疎易一レ奪爲レ益。無レ適無レ莫爲レ平。人情苦二親レ親而疎一レ疎。故適莫之道廃也。漢書注曰。適主也。爾雅曰。莫定也。謂下普於二一切一無中偏主親。無偏定疏上。澄觀疏曰。無三主二定於親疏一。無量壽経慧苑義疏曰。莫無二適適之親一。無二莫莫之疏一一。璟興連義述文贊曰。適親也。莫疏也。乃知適莫爲二親疏一一者。古來相傅之説。而那昺本レ諸。祇適莫無二親疎之義一。慧苑引二漢書爾雅一爲レ確。親疎之義。由二比字一而生。比者親也。故以二親疎一爲レ解者。乃論語之意也。毛奇齢云。適者厚也親也。莫者薄也。漠然也。比者密也和也。當レ情爲レ和。過レ情爲レ密。此皆字義之有レ據者。若曰君子之于二天下一。何厚何薄。何親何疎。惟義之所レ在與相比焉。後漢劉梁著二和同論一。有レ云。有二愛而爲一レ善。有二惡而爲一レ美。
八項
君子之于二天下一。無レ適無レ莫。直以二適莫一。主二愛悪一言。若○李爕傳。稱○爕拜二議朗一。所レ交皆舎レ短取レ長。 成二人之美一。其時潁川賈彪苟爽。雖二倶知一レ名。而不二相能一。爕並交二二人一。情無○適莫○直以レ無二適莫一。 言下爕之用レ情無二厚薄一處上。則是漢魏解レ經。先後一轍。不二惟論説一。兼見二行事一。
案適主也。學而篇主二忠信一。鄭云。主親也。意之所レ主。必親必厚。皆引伸之義也。莫定也。定靜也。意之所レ薄。靜而不レ動。故范甯以爲レ猶二厚薄一。厚薄卽親疎也。物毛所二引證一。皆不レ出二此義一。但諸家主レ人而言レ之。獨物以爲レ語二去就之義一。果如二諸家説一。經當レ云二君子之於レ人也一。詳味下於二天下一三字上。物説得レ之。何云。無レ所二貪慕一。適亦訓レ主。讀レ莫爲レ慕。専以レ就言レ之。非也。邢本無二何注一。今從二皇本一。
【朱注】適専主也。春秋傳日。吾誰適從是也。莫不レ肯也。此從也。○謝氏日。適可也。莫不可也。無レ可無二不可一。苟無二道以主一レ之。不レ幾二於猖狂自恣一乎。此老佛之學。所下以自謂二心無レ所レ住而能應一レ變。而卒得○罪於聖人上也。聖人之學不レ然。於下無レ可無二不可一之間上有レ義存焉。然則君子之心果有レ所レ倚乎。
子日。君子懷レヘバ德ヲ。
【集解】孔安國日。懷安也。
小人懷レヒ土ヲ。
【集解】孔安國日。重レ遷。
君子懷レヘバ刑ヲ。
【集解】孔安國日。安二於法一。
小人懷レフ惠ヲ。
【集解】包咸日。惠恩惠。
【集疏】李充云。導レ之以レ德。則民安二其居一。而樂二其俗一。鄰國相望而不二相與往來一。化之至也。齊レ之以レ刑。則民懷二惠利一矣。夫以レ刑制レ物者。刑勝則民離。以レ利望レ上者。利極則生レ叛也。物茂鄕云。君子小人以レ位言。懷者思而弗レ措也。如二有レ女懷レ春之懷一。翟灝云。説文刑罰レ辠也。國之刑罰也。从二井刀一。以レ刀守レ井。割二其情一也。論衡四諱篇亦云。刑之字井與レ刀也。字義與レ刑有レ別。經典相承借用。學齊佔畢懷レ刑乃懷二思典刑一而則二傚之一。字形○失。畸論遂縁レ之起矣。
案○刑借用○久此章當二以レ訓レ罰レ罪爲一レ正。章意則李物二説盡レ之矣。
【朱注】懷思念也。懷レ德謂レ存二其固有之善一。懷レ土謂レ溺二其所レ處之安一。懷レ刑謂レ畏レ法。懷レ惠謂レ貪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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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小人趣向不レ同。公私之間而已。○尹氏曰。楽善悪二不善一。所三以為二君子一。苟安務レ得。所三以為二小人一。 子曰。放ヨリテ二於利ニ一而行ヘバ。
【集解】 孔安國曰。放依也。毎レ事依レ利而行。 多レ怨。 【集解】 孔安國曰。取レ怨之道。願云。欲レ利二於己一。必害二於人一。 【集疏】 程故多レ怨。 【朱注】 孔氏曰。放依也。多怨謂二多取一レ怨。○程子曰。欲レ利二於己一。必害二於人一。故多怨。
子曰。能以二禮讓一為ヲサメンレ國乎。何カ有ラン。
【集解】 何晏曰。何有者言不レ難。 不レ能下以二禮讓一為上レ國如レ禮何。 【集解】 包咸曰。如レ禮何者。言不レ能レ用レ禮。懐二讓心一。則治レ國易也。不レ能レ以二禮讓一。 【集疏】 江熙云。范宣子讓。其下皆讓レ之。人則下有二爭心一。錐刀之末。將二盡爭一レ之唯利是恤。何遑レ言レ禮也。 案 讓者禮之貫也。能行レ禮。故曰二禮讓一。苟不レ讓。則禮虚文而已。安能用以治レ國。故曰。如レ禮何。 【朱注】 讓者禮之實也。何有不レ言レ難也。言有二禮之實一以為レ國。則何難之有。不レ然則其禮文雖レ具。亦且無二如レ之何一矣。而況於レ為レ國乎。
子曰。不レ患レ無レ位。患レ所二以立一。不レ患レ莫キヲ二己ヲ知ル一。求ムルレ為スヲレ可キヲレ知ラル也。
【集解】 包咸曰。求二善道一而學二行之則人知レ己。 【集疏】皇侃云。言何患レ無レ位。但患四己才闇無三徳以處二立於位一耳。 【朱注】所二以立一謂下所三以立乎其位一者上。可レ知謂下可二以見一レ知之實上。○程子曰。君子求二其在レ己者一而已矣。 子曰。參乎。吾道ハ一以貫クレ之。會来曰。唯。 【集解】 孔安國曰。直曉不レ問。故答曰唯。 【集疏】 皇侃云。貫楢レ統也。譬如三以レ縄穿レ物。有二貫統一也。唯楢二今應一レ爾也。邢昺云言我所レ行之道。惟用二一理一。以統二天下萬事之理一也。
子出。門人問。曰何ノ謂ヒゾヤ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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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夫子之道。忠怒而已矣。
- 【集疏】
- 皇侃云。當下是孔子往二曾子處一。得二曾子答一。得竟後。而孔子出レ戸去上。門人曾子弟子也。忠謂レ盡二中心一也。恕謂三忖レ我以度二於人一也。言孔子之道。更無二他法一。故用二忠怒之心一。以レ己測レ物。則萬物之理。皆可二窮驗一也。邢昺云。夫子之道。惟以二忠怒一理一。以統二天下萬事之理一。更無二他法一。故云二而已矣一。
- 案
- 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本不レ待レ解。故孔鄭諸儒不レ注。後儒疑二忠恕是二不一レ可レ言レ一。且嫌二其淺一。謂孔子所レ云一者。必別有二深意一。於レ是朱晦庵以爲レ理伊藤仁齋以爲レ誠。物徂徠以爲レ仁遂謂曾子難レ言二一貫之義一。姑擧二行レ之之法一。以吿二門人一。然曾子明言二忠恕一。以示二一貫之義一。則所レ云一者。卽忠恕也。忠恕雖レ二。本是一類。盡レ己而忖レ人。同施二於接レ物之間一。故可二合稱一レ一。中庸曰忠恕違レ道不レ遠。子貢問二一言而終レ身可レ行者一。孔子曰。其恕乎。孟子亦曰。强恕而行。求レ仁莫レ近焉。聖賢貴二忠恕一如レ此。安得レ嫌二其淺一哉。且言レ理誠言レ仁。與レ言二忠恕一。有二可難易一。而曾子捨二夫子言レ一之義一。姑擧二其近似者一。似吿二門人一。恐又非二聖賢相教誨之道一也。
- 【朱注】
- 參乎者呼二曾子之名一而吿レ之。貫通也。唯者應之速而無レ疑者也。聖人之心渾然一理。而泛應曲當。用客不レ同。曾子於二其用處一。蓋己隨レ事精察而力二行之一。但未レ知二其體之一一爾。夫子知二其眞積力久。將一レ有レ所レ得。是以乎而吿レ之。曾子果能默二契其指一。卽應之是速無レ疑也。」盡レ己之謂レ忠。推レ己之謂レ恕。而已矣者。竭盡而無レ餘之辭也。夫子之一理渾然而泛應曲當。譬則天地之至誠無レ息。而萬物各得二其所一也。自レ此之外。固無二餘法一。而亦無レ待二於推一矣。曾子有レ見二於此一而難レ言レ之。故借二學者盡レ己推レ己之目一。以著二明之一。欲二人之易一レ暁也。蓋至誠無レ息者。道之體也。萬殊之所二以一本一也。萬物各得二其所一者。道之用也。一本之所二以萬殊一也。以レ此觀レ之。一以貫レ之之實可レ見矣。或曰。中心爲レ忠。如心爲レ恕。於レ義亦通。○程子曰。以レ己及レ物仁也。推レ己及レ物恕也。違レ道不レ遠是也。忠恕一以貫レ之。忠者天道。恕者人道。忠者無妄。恕者所三以行二乎忠一也。忠者體。恕者用。大本達道也。此與二違己レ道不一レ遠異者。動以レ天爾。又曰。維天之命。於穆
11頁 不レ已忠也。乾道變化。各正二性命一恕也。又曰。聖人敎レ人。各因二其才一。吾道一以貫レ之。唯曾子爲二能達一レ此。孔子所二以告一レ之也。曾子告二門人一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又猶三夫子之告二曾子一也。中庸所レ謂忠恕違レ道不レ遠。斯乃下學上達之義。
子曰。君子喩サトリ二於義ニ一。小人喩サトル二於利ニ一。
- 【集解】
- 孔安國曰。喩猶レ曉也。
- 案
- 均之錫也。堯見レ之。曰可二以養一レ老。跖見レ之。曰可二以黏一レ鍵。故所レ志既殊。則所レ喩必別。不二獨堯跖一也。
- 【朱注】
- 喩猶レ曉也。義者天理之所レ宜。利者人情之所レ欲。○程子曰。君子之於レ義。猶二小人之於一レ利也。惟其深喩。是以篤好。楊氏曰。君子有二舍レ生而取レ義者一。以レ利言レ之。則人之所レ欲。無レ甚二於生一。惡無レ甚二於死一。孰肯舍レ生而取レ義哉。其所レ喩者義而已。不レ知二利之爲一レ利故也。小人反レ是。
子曰。見テハレ賢思レ齊カラン焉ヲ。
- 【集解】
- 包咸曰。思下與二賢者一等上。
見テハ二不賢一而内ニ自ミ省カヘリミル也。
- 【集疏】
- 范甯云。顧問探二諸己一。謂二之内一也。
- 【朱注】
- 思レ齊者。冀三己亦有二是善一。内自省者。恐三己亦有二是惡一。○胡氏曰。見二人之善惡不一レ同。而無レ不レ反二諸身一者。則不三徒羡レ人而甘二自棄一。不三徒責レ人而忘二自責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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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上也。故禮訳云。雖二撻レ之流一レ血。不二敢疾怨一。是也。 見レ志者不レ待レ發二於言一那本敬下無二而字一。今従二皇本一。 此章興二内則之言一相表裏。幾微諫所レ謂父母有レ過。下レ気怡レ色柔レ聲以諫也。見二志不一レ從。又敬不レ違。所レ謂諫若不レ入。起レ敬起レ孝。悅則復諫也。勞而不レ怨。所レ謂興三其得二罪於鄕薫州闇一寧熟諫。父母怒不レ悅。而撻レ之流レ血。不二敢疾怨一。起レ敬起レ孝也。 子曰。父母在イマセバ。不二遠ク遊バ一。游ベバ必有レ方。 鄭玄曰。方猶レ常也。皇侃云。曲禮云。冩二人子一之禮。出必面。所レ游必有レ常。所レ習必有レ業。是必有レ方也。若行游無レ常。則貽下累二父母一之憂上也。 遠遊則去レ親遠而爲レ日久。定省曠而音問疎。不二推己之思レ親不一レ置。亦恐二親之念レ我不一レ忘也。遊必有レ方。如三己告云レ之レ東。則不二敢更適一レ西。欲下親必知二己之所一レ在而無レ憂。召レ己則必至而無上レ失也。范氏曰。子能以二父母心一爲レ心則孝矣。 子曰。三年無キレ改ムル二於父之道ヲ一。可レ謂レ孝ト矣。 鄭玄曰。孝子在レ喪。哀戚思慕。 陸徳明云。此章與二學而篇一同。當二是重出一。學而是孔注。本或二處皆有。集解或有二無者一翟灝云。按陸氏謂集解一用二孔注一。一用二鄭注一。解説不レ同。不レ爲二重出一也。集解巧言章。亦一用二包注一。一用二王注一。而巧言章兩無二小異一。直謂二重出一可矣。此逸二其半一。又與下禮坊記注所レ引二論語一者上兩説而兩二存之一 學而篇論二觀レ人之法一。此専論二孝子之法一。注家各随二經意一而解レ之。故集解雨二存之一。非二重出一也。 故氏曰。己見二首篇一。此蓋複出而逸二其半一也。 子曰。父母之年。不レ可レ不レ知也。一ハ則以喜ビ。一ハ則以懼ル。 孔安國曰。見二其壽考一則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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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二其衰老一則懼。集流陸徳明云。此章注。或云。孔注。或云。包氏。又作二鄭玄一。語鮮未レ知二孰是一。 案知猶レ識也。此章蓋門人小子。有下不レ識二父母之年一者上。而教レ之也。言喜懼交聚。則孝順之心。 自有二不レ能レ己者一。聖人誘レ人如レ此。又案此篇多記二仁術一。 孝其本也。孟子日。仁之賓。事レ親是也。以上五章。連二記孝道一以レ此。 朱注知猶二記憶一也。常知二交母之年一。 則既喜二其壽一。又懼其衰二而於愛レ日之誠一。百有レ不能レ己者。 子曰。古者言之不レ出。恥二躬之不一レ逮也。
案言之不レ出。不レ出レ言也。躬躬行也。 朱注言二古者一。以見二之不一レ然。逮及也。行不レ言。可私之甚。古者所以不レ出レ其言一声此故也。 ○范氏日。君子之於レ旨也。不レ得レ己而後出レ之。非二言レ之難一。而行レ之難也。人惟其不レ行也。是以 軽言レ之。言レ之如二其所一レ行。行レ之如二此所一レ言。則出諸其口一。必不レ易矣。 子曰。以レ約失レ之者鮮矣。 集解孔安國曰。倶不レ得レ中。奢則驕佚招レ禍。儉約無二憂患一。 集疏物茂卿云。此生二於憂患一而死二於安樂一之意。古單言知者。困約興約レ束一耳。 案此即上章不レ可二以久處一レ約之約。彼。不仁者。故不レ可二久處一。此則常人。故失レ之者鮮矣。編下之言之不出。興レ欲レ訥二於芦一之間上者。倶有二檢束之意一。故類二記之一耳。 朱注謝氏日。不二侈然以自放一之謂約。尹氏日。凡事約則鮮失。非二謂儉約一也。
子曰。君子欲訥於言而敏於行
- 【集解】包威曰。訥逞鈍也。言欲二逼鈍一。而行欲レ疾。
- 【案】邢本脱二下鈍字一。今従二皇本一。
- 【朱注】謝氏曰。放レ言易。故欲レ訥。力レ行難。故欲レ敏。胡氏曰。自二吾道一貫至レ此十章。疑皆曾子門人所レ記也。
14ページ 子曰、德不レ孤。必有レ鄰。
- 【集解】 何晏曰。方以レ類聚。同志相求。故必有レ鄰。是以不レ孤。
- 【集疏】 邢禺云。方以レ類聚。周易繫辭文也。方謂二法術性行一。各以レ類相聚也。坤卦文言曰。君子敬以直レ内。義以方レ外。敬義立。而德不レ孤。言身有二敬義一。接二於人一。則人亦敬義以應レ之。是亦德不レ孤也。物茂卿云。鄰如二臣哉鄰哉之鄰一。謂二必有一ㇾ助也。
- 【朱注】 鄰猶レ親也。徳不二孤立一。必以レ類應。故有レ德者。必有二其類一從レ之。如二居之有一レ鄰也。
子游曰。事レ君數。斯辱矣。朋友數。斯疎矣。
- 【集解】 何晏曰。數謂速數二之數一。
- 【集疏】 程頣云。數也。焦循云。釋文云。何色角反。下同。謂二速數一也。鄭世主反。謂レ數二己之功勞一也。此以二早數之訓一。蠆二之何氏一。皇侃疏有二孔安國曰四字一。若然。荳陸德明未レ見邪。詩小雅僭始鵾涵。毛博云。僭數也。釋文數音朔。與此色角反一同。鄭箋云。僭不レ信也。然則此數宣與レ僭同。事レ君不レ信。則辱矣。朋友不信。則疎矣。所謂信而後諌。不レ信則以爲謗己也。
- 【案】 速疾也。疾數猶二頻煩一也。頻煩相見恃二其寵與一レ親也。其究必至二於狎褻失一レ禮。所二以辱且疎一也。集注據二胡氏一。以レ數爲屢諌一。然經單言レ數。其義雖レ美。於文未レ允當下以二古注一爲レ正。
- 【朱注】 程子曰。數煩數也。胡氏曰。事レ君諌不レ行則當レ去。導レ友善不レ納則當レ止。至二於煩瀆一。則言者輕。聽者厭矣。是以求レ榮而反辱。求親而反疏也。范氏曰。君臣朋友皆以レ義合。故其事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