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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君。无於民。是大亂之本也。

七曰。人各有任掌。宜濫。其賢哲任官。頌音則起。姦者在官。禍亂則繁。世少生知。尅〈一作克〉念作聖。事无大小。得人必治。時无急緩。遇賢自寬。因此國家永久。社禝勿危。故古聖王。爲官以求人。爲人不官。

八曰。群卿百僚。早朝晏退。公事靡譼。終日難盡。是以遲朝不于急。早退必事不盡。

九曰。信是義本。每事有信。其善惡成敗。要在于信。群〈一作君〉臣共〈一有信何事不成群臣字信。万事悉敗。

十曰。絕忿棄瞋。不人違。人皆有心。心各有執。彼是則我非。我是則彼非。我必非聖。彼必非愚。共是凡夫耳。是非之理。誰〈一作詎〉能可定。相共賢愚。如環无端。是以彼人雖瞋。還恐我失。我獨雖得。從衆同擧。

十一曰。明‐察功過。賞罰必當。日者賞不功。罰不罪。執事群卿。宜賞罰

十二曰。國司國造。勿百姓。國靡二君。民无兩主。率土兆民。以王爲主。所任官司。皆是王家〈一无家字臣。何敢與公賦‐歛百姓

十三曰。諸任官者。同知職掌。或病或使。有闕於事。然得知之日。和如曾識。其以非與聞。勿妨公務。

十四曰。群〈一作臣〉卿百僚。无嫉妬。我既嫉人。人亦嫉我。嫉妬之患。不其極。所以智勝於己則不悅。才優於己則嫉妬。是以五百歲之後。乃今遇賢。千載以難一聖。其不賢聖。何以治國。

十五曰。背私向公。是臣之道矣。凡〈一有夫字人有私必有恨。有恨必非固。〈一作同〉〈一作同〉則以私妨公。恨起則違制害法。故初章云。上和下睦。〈一作上下和睦其亦是情歟。

十六曰。使民以時。古之良典。故冬月有間。以可使民。從春至秋。農桑之節。不使民其不農何食。不桑何服。

十七曰。大事不獨斷。必與衆宜論。小事是輕。不必與衆。唯逮大事。若疑有失。故與衆相辮。辭則得理矣。〈一无矣字


右十七箇條憲法以屋代弘賢藏本及日本書紀太子傳曆拾芥抄所載挍合各有異同今從是者爲定本